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懶人一名
星期二, 8月 02, 2005
香港雜誌
早兩天經過報攤,順便看上一兩眼,見到一份雜誌登了一位女歌手的走光照,雖然有打上格仔遮去走光位。
不過真的令人難過,難道香港各報社只會做這種新聞報導?真的只有女星走光、醜態百出才是香港市民的口味?我想怎麼都有一條底線吧!明知是一張走光相,偏偏又要登?打上格仔扮好心?香港的報業們,醒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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